有間標局 · 案件

桃園免稅商店賣場銷售服務勞務承攬案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 案號 115-1047-3-010 ・ 勞務類97-其他服務

招標公告

公告日期2026-09-07
預算金額19,551,247 元 一鍵試算保證金
截止投標115/10/15 10:00 剩 38 天
押標金新臺幣30萬元整
招標方式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準用最有利標
開標時間115/10/15 10:30
電子領標費20元
電子投標
訂有底價
共同供應契約
履約地點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自116年2月1日至117年2月29日止
標的分類勞務類97-其他服務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公司或商號)得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之登記資料投標。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官方公告:政府電子採購網

公告時間軸

同一案號底下本站收到的全部公告,依公告日期由舊到新;更正公告各自成一列,不合併。

  1. 招標公告預算 19,551,247 元;截止投標 115/10/15 10:00官方公告

這一頁的資料怎麼來、以及邊界

這一頁把同一個機關代碼與案號底下、本站收到的公告放在一起:招標公告、決標公告、無法決標公告與前置公告。資料來自 g0v 維護的政府電子採購網鏡像,每天抓一次進本站資料庫;所有金額、日期、廠商名稱與理由都是公告原文照列,本站不加工、不判讀。

招標公告在截止投標日 30 天後從本站移除,這一段會跟著消失;決標公告保留,所以同一案過一陣子再回來看,只會剩決標段。決標公告可能有更正決標公告,本頁以公告日期最新的一筆為準,全部公告列在時間軸。決標資料分兩層:「摘要」層只有投標與得標廠商名稱,金額與品項要等詳情抓回來才補上。

本頁只列公告寫了什麼,不做任何比較、統計或推論;是否投標、如何投標,以該案招標文件與機關認定為準。完整內容請以政府電子採購網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