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案雷達的文章:政府採購投標作業、押標金與保證金、招標規格書判讀的法規說明,每篇附全國法規資料庫條文連結。
同一份招標文件的正文與附表對同一項要求給不同數字時,本站比對時的判定規則是退回無法判定並寫出兩處出處,不以正文、附表或較嚴者為準;法條提供的管道是書面釋疑。
型錄查不到的規格在本站判定規則裡是「未載」,等於沒有證據,判無法判定而非不符合。整理政府採購法第 41 條與施行細則第 43 條的釋疑規定,以及投標前可以先調文件、再書面釋疑的處理順序。
政府採購法第 26 條與施行細則第 25 條怎麼寫特定商標、型式與「或同等品」;同等品的法定定義、預先提出資料的兩種情形,以及本站比對指名型號條文時的判定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