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 案號 C115134 ・ 工程類5112-拆除工程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廠商資格摘要: 具合法登記且未受停業處分之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非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禁止之廠商。 二、應繳附證明文件: 1.具合法登記且未受停業處分之公司或工商行號,應提供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所得稅或機關團體結算算申報書,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3.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4.本年度有效期內之公會會員證影本。
官方公告:政府電子採購網
同一案號底下本站收到的全部公告,依公告日期由舊到新;更正公告各自成一列,不合併。
這一頁把同一個機關代碼與案號底下、本站收到的公告放在一起:招標公告、決標公告、無法決標公告與前置公告。資料來自 g0v 維護的政府電子採購網鏡像,每天抓一次進本站資料庫;所有金額、日期、廠商名稱與理由都是公告原文照列,本站不加工、不判讀。
招標公告在截止投標日 30 天後從本站移除,這一段會跟著消失;決標公告保留,所以同一案過一陣子再回來看,只會剩決標段。決標公告可能有更正決標公告,本頁以公告日期最新的一筆為準,全部公告列在時間軸。決標資料分兩層:「摘要」層只有投標與得標廠商名稱,金額與品項要等詳情抓回來才補上。
本頁只列公告寫了什麼,不做任何比較、統計或推論;是否投標、如何投標,以該案招標文件與機關認定為準。完整內容請以政府電子採購網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