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案號 115-141 ・ 勞務類94-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已立案之法人、機構、團體或公司,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一般事業廢棄物清理】或相關業務者,且領有環保機關依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所核發之「乙級(含)以上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者,其『清除』廢棄物種類至少應包含[植物性廢渣]或[動植物性殘渣混合物]其中之一項(應檢附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須足以認定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之有關業務,若上開之登記或設立文件,未載明符合投標資格之內容時,廠商應另附組織章程、組織規程或其他文件佐證之。」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官方公告:政府電子採購網
同一案號底下本站收到的全部公告,依公告日期由舊到新;更正公告各自成一列,不合併。
這一頁把同一個機關代碼與案號底下、本站收到的公告放在一起:招標公告、決標公告、無法決標公告與前置公告。資料來自 g0v 維護的政府電子採購網鏡像,每天抓一次進本站資料庫;所有金額、日期、廠商名稱與理由都是公告原文照列,本站不加工、不判讀。
招標公告在截止投標日 30 天後從本站移除,這一段會跟著消失;決標公告保留,所以同一案過一陣子再回來看,只會剩決標段。決標公告可能有更正決標公告,本頁以公告日期最新的一筆為準,全部公告列在時間軸。決標資料分兩層:「摘要」層只有投標與得標廠商名稱,金額與品項要等詳情抓回來才補上。
本頁只列公告寫了什麼,不做任何比較、統計或推論;是否投標、如何投標,以該案招標文件與機關認定為準。完整內容請以政府電子採購網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