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 案號 3331 ・ 勞務類933-社會服務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依法登記之公益法人、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立案人民團體,捐助章程或組織章程中明定辦理社會福利者。 2、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其校內學術單位(如各學院、學系、研究所、研究中心等)。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持有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證明文件影本1份(公立單位免附)。 2、捐助章程或組織章(規)程影本(需檢附完整內容,公立單位免附)。 3、服務建議書(建議1式8份) 4、報價單。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電子(或紙本)領標憑據。 7、其他:切結書1。 (三)委託服務建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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