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間標局 · 案件

歷史建築高雄火車站修復工程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 案號 115152 ・ 工程類5129-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招標公告

公告日期2026-09-03
預算金額134,389,141 元 一鍵試算保證金
截止投標115/09/07 17:00 剩 1 天
押標金6,719,000 元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最有利標
開標時間115/09/08 10:00
電子領標費73元
電子投標
訂有底價
共同供應契約
履約地點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開工日起400日曆天
標的分類工程類5129-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基本資格及其他應附文件:凡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甲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營業代碼:E101011)廠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良情形者,並應檢附甲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二)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規定擇定投標廠商承包招標標的有關之專業人力證明,本案需聘任工地負責人(工地主任)、傳統匠師人力,並檢具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工地負責人(工地主任)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應在有效期限內) 2.傳統匠師:本工程需聘任之傳統匠師:泥作匠師、瓦作匠師(日式瓦作為佳)、木作匠師(小木作為佳)。 (1) 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六條第三項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登錄並公告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須檢附名錄影本以供查考,或以公告或相關函令作為佐證)。 (2) 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須檢附名錄影本以供查考)。 (3) 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須檢附名錄影本以供查考,或以公告或相關函令作為佐證)。

官方公告:政府電子採購網

無法決標

無法決標公告 2026-09-03

無法決標理由公告未填

官方公告:政府電子採購網

公告時間軸

同一案號底下本站收到的全部公告,依公告日期由舊到新;更正公告各自成一列,不合併。

  1. 招標公告預算 134,389,141 元;截止投標 115/09/07 17:00官方公告
  2. 無法決標公告理由:公告未填官方公告

這一頁的資料怎麼來、以及邊界

這一頁把同一個機關代碼與案號底下、本站收到的公告放在一起:招標公告、決標公告、無法決標公告與前置公告。資料來自 g0v 維護的政府電子採購網鏡像,每天抓一次進本站資料庫;所有金額、日期、廠商名稱與理由都是公告原文照列,本站不加工、不判讀。

招標公告在截止投標日 30 天後從本站移除,這一段會跟著消失;決標公告保留,所以同一案過一陣子再回來看,只會剩決標段。決標公告可能有更正決標公告,本頁以公告日期最新的一筆為準,全部公告列在時間軸。決標資料分兩層:「摘要」層只有投標與得標廠商名稱,金額與品項要等詳情抓回來才補上。

本頁只列公告寫了什麼,不做任何比較、統計或推論;是否投標、如何投標,以該案招標文件與機關認定為準。完整內容請以政府電子採購網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