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間標局 · 案件

考試院高空作業車採購案

考試院 ・ 案號 1152004 ・ 財物類435-吊車,操作處理設備及其零件

招標公告

本案有 2 筆招標公告(含更正公告),這裡列公告日期最新的一筆,其餘列在下方時間軸。

更正公告 更正序號 01 原公告日 115/09/23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是

公告日期2026-10-01
預算金額400,000 元 一鍵試算保證金
截止投標115/10/06 17:00 已截止
招標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開標時間115/10/07 14:30
電子領標費20元
電子投標否
訂有底價是
共同供應契約否
履約地點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
標的分類財物類435-吊車,操作處理設備及其零件

本次更正異動欄位

差異=本站取得的兩筆公告全欄位逐字比對,不是機關的更正說明;以官方公告為準。

欄位更正前更正後
附加說明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一、本案依政府採購法(下稱採購法)第49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及第3條,以及最有利標作業手冊取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作業程序規定,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如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廠商家數不受限制,就提供企劃書之廠商,續行資格審查及評審後,依序辦理議價。 二、機關就投標廠商所提送投標文件,辦理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開標時將先辦理資格、規格、價格文件及評審項目以外文件(包括但不限相關證明文件)審查,審查通過者始得列為評審對象。資格…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一、本案依政府採購法(下稱採購法)第49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及第3條,以及最有利標作業手冊取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作業程序規定,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如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廠商家數不受限制,就提供企劃書之廠商,續行資格審查及評審後,依序辦理議價。 二、機關就投標廠商所提送投標文件,辦理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開標時將先辦理資格、規格、價格文件及評審項目以外文件(包括但不限相關證明文件)審查,審查通過者始得列為評審對象。資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有: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業、E604010機械安裝業、EZ02010起重工程業、F113010機械批發業、F113990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F114990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批發業、F213080機械器具零售業、F213990其他機械器具零售業、F401010國際貿易業或ZZ99999其他未分類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官方公告:政府電子採購網

公告時間軸

同一案號底下本站收到的全部公告,依公告日期由舊到新;更正公告各自成一列,不合併。

  1. 招標公告預算 400,000 元;截止投標 115/10/06 17:00官方公告
  2. 招標更正公告更正序號 01;異動 1 欄;預算 400,000 元;截止投標 115/10/06 17:00官方公告

這一頁的資料怎麼來、以及邊界

這一頁把同一個機關代碼與案號底下、本站收到的公告放在一起:招標公告、決標公告、無法決標公告與前置公告。資料來自 g0v 維護的政府電子採購網鏡像,每天抓一次進本站資料庫;所有金額、日期、廠商名稱與理由都是公告原文照列,本站不加工、不判讀。

招標公告在截止投標日 30 天後從本站移除,這一段會跟著消失;決標公告保留,所以同一案過一陣子再回來看,只會剩決標段。決標公告可能有更正決標公告,本頁以公告日期最新的一筆為準,全部公告列在時間軸。決標資料分兩層:「摘要」層只有投標與得標廠商名稱,金額與品項要等詳情抓回來才補上。

更正公告的「異動欄位」是本站對兩筆公告的逐字比對結果,不是機關的更正說明。

「拒絕往來廠商名單」若有列示,僅轉述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布的名單欄位,以名單日期為準。

本頁只列公告寫了什麼,不做任何比較、統計或推論;是否投標、如何投標,以該案招標文件與機關認定為準。完整內容請以政府電子採購網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