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 案號 1151015-AA3 ・ 工程類5121-單雙棟式住宅建築工程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 廠商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基本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2)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 (3)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4)建築師事務所 2.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1)單獨投標:符合本點所列所有廠商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2)共同投標:不限於異業或同業共同投標,家數以5家為上限。 不論投標廠商組成為何,均以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為代表廠商,且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比例,應為所有共同投標成員中最高者。 3.投標廠商組成僅允許第1目第(2)、(3)之投標資格由分包廠商取代,有分包廠商時應提出合作同意書。 (二) 應附之文件:請詳投標須知第64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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