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 案號 1150921-J1 ・ 工程類5133-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基本資格:丙等(含)綜合營造業以上之廠商。 (二)應附具之文件: 1、置入文件如下: (1)丙等以上之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廠商之納稅證明。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有效期限內之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4)承攬工程手冊影本(手冊內容應包含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評鑑等級為第3 級者,為不合格標)。 (5)廠商信用之證明。 (6)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7)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8)電子領標憑據。 (9)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及標單清單(含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及資源統計表)。
官方公告:政府電子採購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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