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 案號 3322 ・ 勞務類933-社會服務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依法登記之公益法人、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立案人民團體、學術機關(構)。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證明文件影本1份。(公立機關、學校免附) 2、需檢附完整捐助章程或組織章程影本(公立機關、學校免附)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服務建議書 5、電子(或紙本)領標憑據 6、其他:報價單。 (三)委託服務建議書
官方公告:政府電子採購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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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往來廠商名單」若有列示,僅轉述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布的名單欄位,以名單日期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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