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 案號 115071 ・ 勞務類911-政府行政服務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 (三)報價單(含詳細價目表)。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服務企劃書1式。 (六)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 (七)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電子領標憑據紙本)。 (八)切結書。
官方公告:政府電子採購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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