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 案號 116001 ・ 勞務類861-法律服務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投標須知): (一) 基本資格:經核准設立之律師個人或聯合事務所(須無「政府採購法」第101條及第103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法務部頒發之律師證書影本(勿提供律師考試及格證書,錯附者為審查不合格)。 2.律師公會會員證影本及公會網頁擷取資料 (1)該會員須與律師證為同一人。 (2)另請於律師公會網頁螢幕擷取會員名錄:擷取畫面需顯示會員姓名及擷取時間為投標當年度(115年)資料,未檢附網頁資料者為審查不合格。 3.切結書1。 4.服務建議書乙式。 5.廠商納稅證明。 6.標單(兼切結書)。 7.投標廠商聲明書。 8.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官方公告:政府電子採購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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