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間標局 · 案件

直轄市定古蹟麻豆林家三房祖厝修復工程

祭祀公業法人台南市林文敏 ・ 案號 115MADOU01E ・ 工程類5159-其他專業工程

招標公告

公告日期2026-10-12
預算金額103,447,269 元 一鍵試算保證金
截止投標115/10/27 17:00 剩 15 天
押標金5,000,000 元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最有利標
開標時間115/10/28 15:15
電子領標費20元
電子投標否
訂有底價否
共同供應契約否
履約地點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機關通知日起7日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11日曆天以內竣工
標的分類工程類5159-其他專業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基本資格:■綜合營造業(E101011) ■甲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其情形: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7條與「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12條規定,廠商聘任之古蹟工地負責人、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應具有下列資格: 1.廠商聘任之工地負責人,應具有下列資格: (1)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2)直轄市定、縣(市)定古蹟:累積二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3)古蹟修復工程經費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並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 2.廠商聘任之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本工程應聘任之傳統匠師為大木作、小木作、泥作、瓦作) (1)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6條第3項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官方公告:政府電子採購網

公告時間軸

同一案號底下本站收到的全部公告,依公告日期由舊到新;更正公告各自成一列,不合併。

  1. 招標公告預算 103,447,269 元;截止投標 115/10/27 17:00官方公告

這一頁的資料怎麼來、以及邊界

這一頁把同一個機關代碼與案號底下、本站收到的公告放在一起:招標公告、決標公告、無法決標公告與前置公告。資料來自 g0v 維護的政府電子採購網鏡像,每天抓一次進本站資料庫;所有金額、日期、廠商名稱與理由都是公告原文照列,本站不加工、不判讀。

招標公告在截止投標日 30 天後從本站移除,這一段會跟著消失;決標公告保留,所以同一案過一陣子再回來看,只會剩決標段。決標公告可能有更正決標公告,本頁以公告日期最新的一筆為準,全部公告列在時間軸。決標資料分兩層:「摘要」層只有投標與得標廠商名稱,金額與品項要等詳情抓回來才補上。

更正公告的「異動欄位」是本站對兩筆公告的逐字比對結果,不是機關的更正說明。

「拒絕往來廠商名單」若有列示,僅轉述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布的名單欄位,以名單日期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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